各会员单位:
依据晋通行字〔2025〕16号中对山西省信息通信技术成果评定的有关规定,山西省通信行业协会按规定程序组织业内专家对会员单位申报的信息通信技术成果进行了评定。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通告。
附件:晋通行字[2025]24号-关于对2025年山西省信息通信技术成果评定结果的通告
山西省通信行业协会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