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在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的积极推动下,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于2017年2月23日发布了《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要求》(YDB191-2017),从企业资产、人员、业绩、管理水平、诚信和社会责任等多方面,对不同类型的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以通知形式向各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推荐使用该标准,建议信息通信企业在选择合作单位时,对持有“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证书”的企业优先考虑。现将此通知(通企〔2017〕43号)转发,请各会员单位知悉。
山西省通信行业协会
2017年4月5日
附件:
山西省通信行业协会关于转发《关于推荐使用<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的通知》的通知